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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發布單位更新日期
以獨資商號名義參與採購之廠商,如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其通知及刊登對象為該商號行政課104-11-30
有關本府訂定「土木包工業承攬本縣轄內工程規模範圍」,業經內政部核定,自發文日起實施。行政課104-11-17
「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業經行政院於104年11月5日廢止。行政課104-11-11
檢送工程會修正後之「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可能綁標行為態樣」,供各單位參考。行政課104-11-06
「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業經工程會於104年11月3日工程技字第10400351740號令修正發布行政課104-11-04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條,業經工程會於104年10月29日修正發布施行行政課104-11-03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相關建議行政課104-10-28
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情形者,機關之處理方式。行政課104-10-28
轉知工程會修正「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乙份行政課104-10-28
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之薪資基準,以保障勞工權益。行政課104-10-20
機關自辦工程監造工作須實施技師簽證者,為使承辦同仁放心辦理並勇於任事,茲闡明相關責任歸屬及獎勵規定行政課104-10-15
轉知工程會修正「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常見誤解或錯誤態樣」乙份行政課104-09-24
製作招標文件如遇有勞動法令相關疑義,可洽勞動法令之主管機關協助釐清,以確保其內容符合勞動法令相關規定行政課104-09-01
關於獨資商號承攬機關採購案,於履約過程中負責人變更,是否屬轉包及契約轉讓之情形行政課104-09-01
機關辦理採購應不予採認公司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所提消滅公司於合併前遭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於處分期間內證明文件行政課104-08-31
為落實政府採購處罰機制,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情形,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行政課104-08-21
轉知工程會修正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及「投標標價清單範本」行政課104-07-2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應依規定徵免印花稅行政課104-07-28
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請勿於招標文件或契約訂定可能遲延付款之期間,並請確實訂定付款時程行政課104-07-28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八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經工程會104年7月17日發布行政課10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