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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發布單位更新日期
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檢送簡章與參加辦法。發包課114-06-11
轉知工程會修正訂定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及「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發包課114-06-06
請各機關將預定採購計畫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預告,於招標前辦理訪價或商情蒐集等請廠商提供參考資料時,並應透過公開徵求方式辦理。發包課114-06-03
檢送「公共工程採減項發包策略注意事項」。發包課114-06-02
轉知工程會修正訂定之「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發包課114-06-02
轉知「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1條、第12條及「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0條、第11條、第18條,業經工程會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以工程企字第1140100164號令修正發布。發包課114-05-28
為因應近期美國關稅調整,可能影響廠商成本及市場行情,各機關辦理採購,請務實考量依附件說明辦理。發包課114-05-26
轉知工程會訂定「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發包課114-05-26
檢送朝陽科技大學114年「採購實務案例班」招生簡章1份。發包課114-05-26
檢送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工程專題」簡章與參加辦法。發包課114-05-21
轉知工程會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四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發包課114-05-16
轉知機關以開口契約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採購,不可要求廠商施作或提供非屬契約約定之項目,並適法運用政府採購招標、決標及契約變更方式。發包課114-05-15
請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應積極落實各項工程履約管理,避免遭受行政裁罰而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以維護政府機關形象,詳如說明。發包課114-05-09
轉知「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第5條,業經工程會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以工程企字第1140100170號令修正發布。發包課114-04-30
轉知工程會修正「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發包課114-04-29
重申機關辦理採購,應確實依契約、圖說、貨樣規定落實履約管理及辦理驗收,不得有刁難廠商之情形。發包課114-04-28
轉知機關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案件溝通協商,於適用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時,辦理方式詳如附件說明。發包課114-04-28
轉知工程會114年4月1日工程企字第 11401001942號函檢送「修正機關辦理採購,不得於招標 文件規定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其有規定者,該部分無效」發布令一案,茲更正該函 說明一後段「為應電子採購作業辦法113年3月27日增訂第 6條第3項」為「為應電子採購作業辦法114年3月27日修正第6條第2項」。發包課114-04-15
檢送工程會114年3月13日「115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之一般房屋建築費及辦公室翻修費」確認會議紀錄1份。發包課114-04-15
轉知工程會修正訂定之「投標須知範 本」、「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公開取得 電子報價單投標須知範本(工程、財物採購)」及「媒體 服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發包課11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