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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98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550320號函各機關辦理逾新台幣10萬元之採購,應做決標公告或定期彙送,另為減少機關填列資料內容,自113年9月1日起逾10萬元至15萬元之採購案件,請至新路徑彙送決標資料,詳如附件說明。

  • 分類:行政課
  • 發布單位:發包課
  • 發布日期:1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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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