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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

  • 分類:採購稽核課
  • 發布單位:採購稽核課
  • 發布日期:113-04-24
內容


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於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訂定,迄今修正三次。茲為落實CEDAW性別平等之精神,且因社會快速變遷及專門知識類型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並配合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一百零八年全文修正及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相繼修正,為強化採購稽核成效,提升採購稽核品質,兼顧稽核之品質及效率,爰擬具本要點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本要點目的及法規依據。(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修正採購稽核小組副召集人、稽核委員之組成方式。(修正規定第二點)

三、修正採購稽核小組稽查人員、工作人員之組成方式。(修正規定第三點)

四、修正提出稽核監督報告之時限。(修正規定第四點)

五、配合法規及法制作業,酌作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五點、第六點)

六、修正採購稽核小組費用支給方式。(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七、規範採購稽核小組成員單一性別比例(新增規定第十二點)

八、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業規定相關規範,爰刪除現行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六點。

公告字號

府採稽一字第1132005573號函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