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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機關辦理勞務承攬採購案件,為避免發生承攬廠商侵害派駐勞工權益情事,建議將投標廠商曾否發生積欠派駐勞工薪資、資遣費等重大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納入評選(審)考量,並於決標後落實履約管理。

  • 分類:行政課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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