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關於廠商於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108年5月22日修法前有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及就招標、審標、決標事項對公務員行求、期約、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情形,機關於修法後始發現該等事實,於採購法新舊法適用原則如附件說明。

  • 分類:行政課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09-08-17
內容


詳附件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