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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就工程會106年4月25日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建立加強管控措施。

  • 分類:行政課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08-01-29
內容


請就工程會106年4月25日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建立加強管控措施,若未依照該機制辦理生態檢核及公民參與等程序進行之計畫,應立即停止,並檢討規劃及工程進行,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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