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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辦理公共工程採購,有關專業部分之分包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請依營造業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分類:行政課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02-07-31
內容


主旨:各單位辦理公共工程採購,有關專業部分之分包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請依營造業法及建築法等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灣區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102年7月22日臺土方專營輝字第
10207220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9條規定,機關得視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得標廠商應將專業部分或
達一定數量或金額之分包情形送機關備查。據此,倘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應將土方工程
(開挖、回填、整地)部分之分包情形送機關備查時,為符合營造業法第25條規定,應注意該
分包廠商應檢具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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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