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避免得標廠商因專業承攬能力不足,影響工程品質及進度,各單位辦理 特殊或鉅額之工程採購,請依附件說明辦理,請查照。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2年2月26日工程企字第10200066980號 函 (如附件)辦理。